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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福利体系一览
  • 作者 : 黄锐
  • 发布时间 2013.08.07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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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我们已经说过了劳动人民最关心的养老金和医疗保险等问题,本期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韩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另外两个方面——公共救济和社会福利。

公共救济是指通过国家或地方自治团体来保障国民的最低生活标准和支援国民自立的制度。公共救济不同于社会保险,不用缴纳保险费,而对极贫者、残障人士、失业或低收入者等不能自主维持生计的阶层,利用国家财政收入对其进行保护直至其自立的扶贫制度。韩国的公共救济包括生活保护、有功人员津贴和灾害、灾难救护。

   
▲ 图片提供:关天奕

生活保护的对象按照有无劳动能力划分为自救保护(有劳动能力)、居宅保护(无劳动能力)、设施保护(需要收容到社会福利设施者),保护水平为能够维持健康文明的最低生活标准。生活保护由保健福利部主管,各级政府部门具体管理,保护内容包括:生计保护、医疗保护、妇产保护、教育保护和丧葬保护。生活保护所需要的费用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担。

在一些景点的买票窗口经常会看到“国家有功者免费”的字样。这里的有功者指的是爱国先烈、爱国志士、战死、殉职等人员的遗属,以及战伤者、公伤者、武功勋章和报国勋章获得者等。政府为他们分发生活津贴、看护津贴、住宅资金、抚恤金等,提供教育保护、就业保护、医疗保护和养老保护等。

韩国政府为灾害救护设立了专用基金,国家财政承担70%,各地方政府承担余下的30%。韩国法律规定,在同一地区因为旱灾、风灾、水灾、火灾等灾难而发生集体罹难时应进行紧急救护。救护内容大致包括:提供收容设施、生活必需品、医疗服务,对遇灾住宅进行应急修理,办理丧葬事宜等。

公共救济的对象一般为韩国国民,与我们离得有点远。不过社会福利中的部分内容却与我们的韩国生活有那么一点点相关。

社会福利制度以国家、地方自治团体和民间组织为主,提供面向全体居民的商谈、自救、职业介绍和指导、设施利用等服务,为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转进行支援。社会福利的对象为老人、残疾人、妇女和儿童等。

老人福利的对象是没有养老金的65周岁以上老人。目前,主要以政府建设老人福利设施(疗养设施和福利会馆等)和敬老优待(公共费用减免)为主。今后,政府拟鼓励大企业投资养老设施,建设和管理收费养老院等,不过同时政府将对这一投资给予税收减免等优惠措施。

韩国的残疾人福利问题是1998年残奥会之后才提上议事日程的。现在与残疾人福利有关的法律有三个,包括残疾人福利法、残疾人雇佣促进法、特殊教育振兴法。除了经费问题,政府更希望能唤起人们对残疾人的关系,使残疾人也能过上普通人的生活。韩国政府在1990年专门为残疾人建立了工业区安排他们就业,还规定500人以上的企业必须招收3%的残疾人,否则罚款。

   
▲ 图片提供:卢建雯

妇女福利主要通过妇女福利设施,如妇女咨询所、母子保护设施、妇女职业辅导设施、女性会馆等设施进行。儿童福利则针对18周岁以下孤儿以及监护人无能力抚养的儿童。韩国中央政府及各地方、各级政府均设有儿童福利委员会,指导儿童福利工作,各市、区、邑、面也设有儿童咨询所、婴幼儿设施、职业辅导设施等。

一个国家的福利体系纷繁复杂,绝对不是本文的篇幅所能容纳的。但是看到这里,相信您对韩国的福利体系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生活中如果遇到类似问题,可以研究一下政策,向相关部门咨询。

 

保健福祉部电话咨询: 129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至下午6

网站www.129.go.kr/china/index.jsp

   
▲ 图片提供:卢建雯

 

黄锐  huangrui86@nat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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