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起,韩国大型超市开始实施每月2次“义务停业日”。据悉,这项措施依据流通产业发展法第12条“限定大规模店铺营业时间等的相关法令”,其目的是要保护传统市场和社区商店的正常运营。济州大型超市“义务休息日”被定为每月第二个周五和第四个周六,即:
6月8日和23日;
7月13日和28日;
8月10日和25日;
9月14日和29日;
10月12日和27日;
11月9日和24日;
12月14日和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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