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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部简化留学生打工许可申请手续
  • 作者 : 卢建雯
  • 发布时间 2014.01.13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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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法务部20131126日发布公告,从2013122日起简化留学生打工许可的申请手续。

此前,持有D-2D-4签证的留学生在申请打工许可的时候,必须先通过指导教授的推荐,再经大学负责留学生工作的职员核实之后才能向法务部递交申请。简化后的申请手续省去了“指导教授推荐”,只需要各大学负责留学生工作的职员确认即可。同时,“留学生打工推荐书”改为“留学生打工确认书”。

法务部相关人士表示,虽然原有的指导教授推荐制度的实施是为了防止留学生非法打工或不务正业,但是推荐制度渐渐流于形式,失去了它应有的作用,反而成为了留学生的负担。因此,法务部适时出台了此项措施。

记者从济州道出入境业务咨询室了解到,留学生打工许可的申请材料包括:护照、外国人登录证、申请书、留学生打工确认书、成绩证明和在学证明。留学生打工确认书里不但需要上文提到的各大学负责留学生工作的职员签字认可,还需要写明工作的地点、时间、联系方式和营业执照号码等。法务部已经为留学生打工许可申请免除了手续费。

另外,将申请或已申请打工许可的留学生需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在打工时间方面,法务部有明确的限制:本科及语言研修课程留学生每周20个小时以内;硕博士课程的留学生,无论是否在论文准备阶段,均限制在每周30个小时以内;双休日和假期则无限制。其次,打工许可最长期限为一年,同一期限内的打工地点最多两处。打工地点若有变更情况,须在变更日起15天内进行申报。如果没有申报,将影响打工许可的延长申请。除此之外,出勤率低于70%或平均学分低于C学分(2.0)的留学生将被视为“学业和就业同时进行”,而无法得到打工许可。

打工许可的审查条件还包括行业与学业的连贯性。不过,翻译、餐饮业辅助人员、需要外语能力的售货员和行政辅助人员、免税店辅助售货员、导游和旅游办事处辅助人员等也属于留学生打工许可的职业。如果韩国法律要求具备其它资格条件时,则需要具备所要求的条件。但是,留学生以取得学分为目的参加实习研究项目,或以勤工俭学的身份任助教或在校内打工,以及非职业性地参加一些非连续性的活动而获得报酬时,不需要申请许可。

留学生在违反打工许可相关条例时,第一次将受到“一年内不可打工”的处罚,第二次将受到“留学期间不可打工”的处罚,而第三次则会被取缔留学资格。

本刊特别提醒:有关外国人政策的更多、更详细的信息可登陆“为外国人服务的电子政府”——HiKorea网站(www.hikorea.go.kr)。该网站网站右上角有语言选项,点击“汉语”便能进入中文版面。申请外国人登录证、申请滞留资格变更、申请滞留资格以外的活动许可等需要亲自到出入境管理所办理,但滞留地变更申报、登录事项变更申报、滞留期限延长许可和留学生打工许可等均可利用“电子请求”进行网络申请办理。在办理的过程中,有任何疑问,都可以拨打“1345”外国人综合咨询电话进行询问,工作日上午9点至晚上10点,提供中文服务。

 

卢建雯  editor@jejuchin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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